工程项目部没有法人资格,却有公章、财务章;没有法律要求项目部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工程完工后其“人间蒸发”,职工讨要工钱成了难题。
“项目部”:无法定性的“怪胎”?
本报讯(记者丛民 通讯员吴允波)工程完工了,所谓的项目部人去楼空自动消失,职工要工钱成了难题。4月6日,河南十几名农民工告诉记者,在济南跟随一个项目部打工,完工后项目部经理“金蝉脱壳”,项目部成了空壳。记者采访相关各方发现,项目部是个无法定性的市场“怪胎”,急需相关的管理规范。
2011年初,河南平舆县农民工刘洪文和河南固始县民工祝遵海等十几名农民工来济南打工,受雇于北京一家装饰公司济南项目部,给一个楼盘干外墙粉刷业务。当年6月份,粉刷业务干完后,该项目部李经理给他们打了76210元的工资欠条。此后,要工钱就成为他们打工之余的另一项“工作”。因为工程完工后项目部撤销了,他们给李经理打电话,李经理多次说等一等再说,但想见到李经理变得十分困难。
施工时存在,完工后消失的项目部,成了祝遵海等人讨薪难以逾越的障碍。
找房产商要钱吧,房产商说把工程承包给项目部了,理所当然要找项目部讨薪。祝遵海等人认为项目部只是应房产商要求设立的临时机构,负责人李经理是实际的雇主,就一直找李经理讨薪。李经理又说项目部是北京装饰公司设立的,北京装饰公司负责给工钱。
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的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的李永飞律师也感到无奈。由于项目部没有法人资格,只是临时性机构,如果在工程所在地的济南,也就是合同履约地起诉北京装饰公司会面临许多的问题和困难。如起诉书的送达是否签收,如果拒绝签收,就要进行公告送达,作为流动性大的农民工又身处多地,在时间上会耗不起,如果企业不配合,将来财产的执行更麻烦。
山东省法院曾对建筑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过专项调研,发现建筑公司就某一项工程设立项目部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项目部没有工商注册,却刻有公章、财务章并在银行开有账户。一旦发生纠纷,工程的相关方往往会把责任推给项目部,甚至相互扯皮推诿。
针对这一调研结果,山东省法院向省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希望对项目部规范管理,在设立项目部时由设立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明确责任主体。省工商局经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要求项目部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已经赶赴外地打工的祝遵海等人对记者说,他们打工时往往会依附于一个项目部。至于什么是项目部他们也搞不懂,但他们非常明白的是,因为“项目部”这个机构将用工方和农民工隔开了,项目部往往在工程完工后会自动消失,导致他们讨薪十分困难。因此说,项目部到底是个啥,该如何规范管理,是目前建筑市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