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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4月20日 星期一

存在财务不真实等问题

福建多家保险机构违规被重罚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20日 08版)

本报讯(记者 吴铎思)日前,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在内的福建多家保险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重罚。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用于银保业务推动或者为员工发放奖金;财务凭证所附部分发票反映的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不相符,被处以10万元罚款。作为分管银保业务的副总经理黄蓉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支公司在2010年的业务经营中,存在以下问题:财务不真实。一是列支不实的公杂费、车辆使用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会议费等科目金额;二是将兼业代理业务虚挂在劳务派遣人员名下计提手续费;三是将直销业务虚挂为中介业务,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营销员名下计提手续费。同时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开展保险业务。一是向宁德驰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10家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机构支付手续费;二是委托宁德市闽澳华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超出其代理险种范围的保险业务。 对此被处以17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为该公司时任经理陈鸿宇,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公司2010年的业务经营中,存在下列违法行为:财务不真实。列支不实的电子设备运转费;通过将经纪业务虚挂为个人代理业务、对部分意外险和企财险保单多次计提手续费等方式,虚列手续费;将直销业务虚挂为中介业务,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营销员名下计提手续费;在理赔费用中列支非理赔人员工资以及与理赔无关的车辆汽油费、修理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同时,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向福鼎市宏昌车行等5家不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支付手续费。福建保监局对该公司处以18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公司时任副经理蔡筱华,处以1.5万元罚款。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公司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营销员名下计提摩托车险业务手续费。鉴于涉案金额较小,情节较轻,福建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罚款。

据了解,福建今年将进一步促进辖内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福建保监局局长王小平要求福建各大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并告诫他们要远离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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