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实名管理民办培训机构教师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13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 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济南市将在全市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全面推行教师实名备案制度。
据济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名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本人的基本情况、专兼职任教情况及聘任合同期限等。济南市教育局将按照全市统一模式分别建立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教师信息管理数据库,并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网上查阅等功能。各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也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聘任教师公示栏”,将已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的教师有关信息及时向家长和学生公示。各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不准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准在媒体上刊登聘用现任在职教师的宣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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