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程序 强化监督
大连市总着力提升工资协商质量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12日 02版)
本报讯(通讯员 吴庆国 记者 顾威)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大连市总工会获悉,大连市总把2012年定为“工资集体协商质量规范年”,将采取8项措施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建制面,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以解决部分基层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片面追求签订率而忽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质量的问题。
大连市总将采取的8项措施是: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推进力度;制订标准化体系,促进规范发展;完善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选树示范典型,分类引领带动;完善预审机制,质量关口前移;严格民主程序,保障法律效应;依托活动载体,深化提质扩面;“三方五面”联动,强化质量监督。
市总的目标是,实现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85%,推动世界500强在大连投资企业和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率达100%。
近日,大连市总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建制两项集中行动,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工作集中推进,达到“扩面提质”的目标。
据介绍,大连市总将进一步完善市、区(市、县)(产业)、乡镇街道三级工资集体协商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每季度工资集体协商实名制普查信息更新,每季度末根据普查情况对各区市县和产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总体情况实行书面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市总还将在劳动关系矛盾易发区探索推行区域外资企业联合性工资集体协商先行,企业二次协商随后的模式,避免同类型企业因协商质量不一,产生工作调整幅度差别过大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