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首推市级医院药品零差率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06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莱芜市人民医院首推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举措。据了解,地级市医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莱芜市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家。
据莱芜市人民医院负责人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共有532种,实行首批151种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医院大概要拿出100多万元的利润,这是医院能够承受的。按照当地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实行该办法。该负责人表示,在取得经验后,还会在151种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逐步增加。
据了解,莱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已达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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