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活动中心、活动室、活动站“四级网络”
河北建设职工文化阵地“不遗余力”
省总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基层进行补助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06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昱霖)从今年起,河北省总工会每年都将在预算中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推动全省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改造升级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基层工会,将按投资额计算补助资金,每投资100万元补助10万元。
据介绍,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对各市、县(市、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新建、扩建以及改造升级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工程进行资金补助(含由政府投资兴建或社会资源开发建设、由工会管理使用的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用于补充工程建设费用。
对于补助标准,河北省总工会在日前出台的“阵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新建、扩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按新建、扩建建筑面积计算补助资金,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政府投资兴建或社会资源开发建设职工活动阵地,交由工会使用管理的,按建筑面积计算补助资金,每平方米补助50元;新建、扩建工程增加工会土地使用面积的,按增加的土地面积,每亩补助2万元。
近几年来,河北省总工会不遗余力地推进职工文化的发展。据了解,在3到5年时间内,河北所有设区市都将建立和完善综合性的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文化活动场所,所有县(市、区)都要有工人俱乐部等职工文化活动场所,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有职工文化活动中心、活动室、职工书屋等文化活动场所。在实现职工文化阵地“三个所有”目标的基础上,将把职工文化阵地向乡镇社区延伸,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乡镇及街道工会,充分考虑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小型、实用、适合农民工活动的文化活动站,逐步构建起“设区市和县有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有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小型企事业单位有职工文化活动室、乡镇社区有职工文化活动站”的职工文化阵地“四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