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都仑区法院“七公开”打造阳光司法
本报讯(记者张玺 通讯员陈静)在内蒙古公检法系统,提起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当事人总会给出“四个不担心”的评价:不担心案子会拖、不担心不准时开庭、不担心案件结果、不担心超审结时限。今年2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内蒙古仅此一家。
据了解,昆区法院每年受理案件达4500多件,而在编人员只有112人,审判一线法官不足50人,每年人均结案100件以上。如此繁重的审判任务,结案率却达到了99%,调撤率77%。
2011年8月,昆区法院审理涉案金额2.2亿元的盛瑞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者有788人,百姓损失1.69亿元,法院扣回钱物8000万元,老百姓很担心分配能否公平。但这个案子审结后无一人上访。刑庭副庭长贺毅说,最根本的是坚持了公开、透明、公正。
昆区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示范院”。昆区法院按照要求制定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实施方案》、《实施意见》,细化和分解司法公开职责,全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司法工作品牌,从立案公开、信访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七个方面切实保护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为提高立案服务水平,降低诉讼成本,实行立案限时服务,公开承诺对于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案件在10分钟内办完立案手续,并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开承诺,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加大陪审员参审力度,自2008年以来,陪审员参审案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65%-70%;在长期坚持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还实行院长预约接访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由院一把手安排专门时间,亲自接待、协调、督办。
昆区法院将司法公开积极融入法院文化,通过“法院文化推进年”等活动,司法公开理念成为法院文化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法官论坛、岗位练兵、演讲比赛、交流讨论等多种方式,从“软件”建设上形成了基层法院的发展竞争力。该院院长段喜林深有感触地说,“当司法公开理念作为一种制度文化深深扎根在每个人心中时,才能真正做到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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