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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29日 星期一

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试行办法》施行近4年,仅64人申请救助,发放救助金1/8

有钱发不出 粥多僧少也烦恼

外来工少有知晓,申请门槛较高是主因;当地市总正调研加以改善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29日 05版)

本报杭州3月28日电(记者李刚殷 邹倜然)一项救助基金,设立近4年来只发放出去1/8,这是杭州市总工会遭遇到的尴尬。记者今日从杭州市总工会获悉,杭州市2008年出台的《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试行办法》意外遇冷,3年多来仅有64名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了该项救助。

2008年11月,为了能给有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提供救助,杭州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政策。根据该政策,杭州市总工会就可以对在杭务工期间,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实施救助。

为此,杭州市政府专门建立了“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专项资金”,由杭州“春风行动”部分募集资金与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补助作为本金,由本金所得利息作为救助资金。截至目前,该项救助资金本金总额已有1亿元,产生的可用救助资金近400万元。但是,迄今为止支出的救助金额仅50多万元。

一项本来用于救助特困外来务工人员的资金为何遇冷?杭州市总工会帮扶处处长张也平告诉记者,杭州市总工会对该项救助资金一直在进行大力宣传,但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高、关注媒介有限等多种原因,宣传的效果并不是很好。同时,由于杭州市贫困救助种类较多,在社区及街道申请困难救助相对程序简单,因此有一大部分困难外来务工人员更倾向于申请这些更为灵活的救助资金。最后,张也平也坦言,在该项救助设立之初,为规范管理,对救助对象的认定较为严格,申请门槛较高也影响了资金的发放。

为改善这一状况,杭州市总工会正在进行调研。张也平说,今后将以张贴海报的形式加大对该项救助资金的宣传。同时,杭州市总工会去年10月对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推出了新办法。相比原试行办法,新办法降低了申请门槛、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拓宽了申请渠道。新办法规定,在杭州主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或本人在杭务工期间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持身份证、居住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居住地社区工会申请特殊困难救助。救助标准为:急难险救助2000~20000元,重大疾病救助2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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