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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26日 星期一

辽宁启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谐使命行动计划

力争将50%以上争议解决在基层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26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辽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谐使命行动计划近日在沈阳启动。该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利用两年时间,使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5%以上,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75%以上,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解组织组建率达70%以上,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5%以上。力争将50%以上争议案件通过预防调解解决在基层。

据悉,这一计划的发起并负责推行的是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厅、司法厅、人民法院、总工会等8个单位。

据介绍,该计划将重点推进5项任务:示范引领,全面铺开,抓好国有企业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典型引路,持续推进,抓好民营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突出重点,层级构建,抓好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依托平台,结合实际,抓好社会组织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加载功能,延伸触角,抓好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据悉,8个单位已明确责任分工。企业单位,要求以单位工会或相关部门为主导,以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分支机构调解组织为基础,以调解小组为基本单位,积极构建由工会部门代表、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的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持续提升预防调解工作效能。对于已经成立工会的企业要设立调解委员会,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要创造条件成立调解委员会,同时将工会组建与调解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对于没有建立调解委员会的中小企业,要通过推举职工代表负责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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