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美限制中国太阳能电池损害双方利益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24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蒋菡) 日前,针对美国商务部就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硅电池和组件反补贴调查发布的初裁,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美国限制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损害的是中美双方的利益,更会影响美国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和中美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
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认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2.9%~4.73%不等的补贴幅度,并追溯90天征税。
天合光能首席商务官金思理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仅为初裁,涉及整个行业,最终结果待今年晚些时候美国商务部的进一步调查和终裁;是否存在行业损害,取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随后的裁决。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指出,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在美国产品中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源于中国企业持续研发先进生产技术,不断拓宽经营理念,不断降低经营成本。在太阳能电池生产及新能源领域,中美企业间有着密切合作,中国企业在将产品出口到美国的同时,也进口美国的原材料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