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协助党政做好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
让棚改职工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
本报北京3月23日电(记者郑莉)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出《关于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工矿集中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在推进工矿集中棚户区改造中的作用,推动实现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的任务。
据了解,全国正在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国有工矿集中棚户区的居民绝大多数是企业职工。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总下发此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特别是改造任务较重的省(区、市)总工会和所在城市总工会,把参与工矿集中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协助党政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通知指出,棚户区改造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工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主动参与棚改规划建设、拆迁安置、回迁救助等各项方案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确保将职工相对集中的国有工业企业、矿区、农场、林场棚户区纳入改造计划。同时,通过逐户走访、调查摸底,积极反映职工的愿望和需求,并对困难职工帮扶和回迁安置政策提出建议,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把棚户区改造建设纳入工会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范围,全力配合党政把这项民心工程保质保量做实做好。
“要让棚改新区困难职工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通知强调,在回迁安置和救助帮扶工作中,各级工会要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回迁住房分配原则公平、公正,分配程序公开、透明,分配结果群众满意;深入摸清困难职工家庭底数,确保棚改回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以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的“三无”户和优抚户、困难劳模及低保户为重点,实名救助,保证每一户困难家庭都能住进回迁新房。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对做好回迁困难群众的长期帮扶工作作出安排,即在工会日常帮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就业帮扶,让回迁困难家庭实现安居乐业。此外,对困难职工家庭,实现市、区、棚改回迁社区三级工会联动帮扶,做到政府救助、工会帮扶、社会化捐助有机结合,保证棚改困难职工生活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