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22日 星期一

与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同步推进

甘肃40万女职工受益专项合同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2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康劲 通讯员刘雅萍)“矿山企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作业;对于化工企业,禁止女职工从事铅、汞等有毒有害作业;对于建筑建材业,禁止女职工高空作业,安排女职工远离粉尘和污染……”这一项项关乎女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被写进了甘肃省的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中。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获悉,截至目前,通过坚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签订,全省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5201份,覆盖企业5779家,覆盖女职工40.1万多人,签订率达95.92%。

甘肃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从企业实际出发,对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重在搭建机制,把维权工作的重点放在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和报酬落实上;对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把落实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社会保障权作为重点;对经营状况好的企业,重在维护女职工的发展权、民主权利和文化权益。同时,针对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女职工多,其合法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现状,在非公有制企业大力推行区域性和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只是一种形式,关键在于履约。”甘肃省总工会副主席朱亚丽说。甘肃省特别注重发挥女职工协商代表、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小组的作用,定期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提出,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集体合同的续签工作,确保女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