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真善的美在于可以传习
河南平顶山刘嘉以古稀之年筚路蓝缕而创业,积百余万之资倾囊造福乡梓和后人,而杭州律师戴和平闻讯老人暮年生计困顿,遂以“压岁钱”形式连续14年汇款15笔共计2.9万元扶助老人,两位善者以善助善,相互为善(详见下文)。
当代英国演化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和科普作家理查德·道金斯在其1976年出版的名著《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提出,基因是我们行为的原动力,其特点是自私并且只对自己的生存和繁殖感兴趣。
在自然界,动物为了食物、配偶、居所等物质性利益而血腥争斗;植物为了获取阳光、水分等成长所必不可少的条件而互相挤压,凡此种种,都可以从道金斯的理论中得到理性的诠释。
他还解释说,即使那些看起来利他的行为都符合这个“自私”的模式。比方说,既然子女会有一半的基因和母亲的相同,如果一位母亲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她的孩子,那么她的基因就会继续存活下去。“因此,”他说,“她看来无私的行为实际只是基因(即复制者)利用生存机器确保自己的复制体更可能存活下去的一个策略。”
现实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别人或者我们自己无论考量任何利害,总是首先从自身的利益点出发,这当然是正常的,不特如此,有了道金斯的科学研究结论之后,我们甚至可以认为自利想法和行为是我们作为生物的一种本能而已,因此无可厚非。
然而,生物进化后,尤其是在认知和行为能力形成高出于所有生物不知凡几的人类后,这种无序的血腥竞争又可能会导致人类这个物种的自我毁灭,于是,在人类“竞争”的各种游戏规则应运而生之外,从道德和信仰的角度,人类还树立了自己同类里善者的标高,这就是古往今来一些值得我们敬仰和师法的道德楷模,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都具有忘我而无私的善。
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在自利和利他这两个极点之间,还有4个层次——损己利人,是圣人;利己利人是常人;损人利己,是败类;损人损己,是狂人。
以此来揆诸百岁老人刘嘉和知天命的中年人戴和平,这二位属于第一境界者,值得敬仰,这二位的善举不分地域人群职业,只要愿意,均可“复制”,即令效果有所递减,也至少可臻于“利人利己”境界,因此具有“榜样的力量”。
为善而不可学习或者模仿,“忘我”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则可能是伪善。
与伪善迥异,真善的美,就在于具有可以复制、模仿和传习,它对所有的人均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和现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