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三家客运公司因运输超员被处罚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17日 06版)
本报讯(通讯员 唐光新 何坪嵘) 贵州省镇远县交警大队对发生多次客运车超员违法行为的凯运镇远分公司、黔岭镇远分公司和镇远县吉通公司三家客运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的处罚。
春运以来,该县辖区内的凯运镇远分公司、黔岭公司镇远分公司和镇远县吉通公司的客运车辆都存在多次超员违法现象,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第二十一条:“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镇远县交警大队分别对上述三家公司分别给予5000元的罚款处罚。
为了根治客运企业客车超员的顽症,镇远县交警大队对症下药,要求各客运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管教育职责;加强对所属客车交通违法驾驶人、客运企业负责人的学习教育工作;督促还未安装GPS的客运车辆尽快安装。同时,镇远县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客运车“三超一疲劳”及酒驾,彻底消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努力杜绝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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