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呼吁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莫要隐私被偷却“告状无门”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13日 03版)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张锐 郑莉 中工网记者 徐恬恬)“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情我就遇到过,浪费时间和电话费不说,确实对人身安全、社会治安都有很坏的影响。”看到中工网论坛网友“娜依”关于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抱怨”,全国政协委员田在玮深有感触。
日前,网友“娜依”发帖说,她是一名来京务工人员,为寻找就业机会,将个人资料上传至招聘网,结果总是接到卖保险做推销的电话,而垃圾短信、广告信息更是不断地“骚扰”她,“我感觉自己的信息被人泄露了,想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可却‘告状无门’。”
对此,多位委员表示,随着使用公民个人真实信息的领域越来越多,公民对个人信息想做到完全保密是不可能的,只是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想维权却不知道找谁。
全国政协委员刘永好也曾有过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遭遇。他不无气愤地说,“国家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尤其像垃圾短信这种东西,应该是群发的,监管机构应当对电信营运企业下大气力加强管理。”
“我们在构建信息社会,尤其是将来银行建立征信体系和社会要建立信用体系的发展过程中,对每个人的信息和隐私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将越来越必要。”全国政协委员赵光华表示,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需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设立一个基本底线,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处理;另一方面,也要树立人们的道德意识,在整个社会建立起一条道德约束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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