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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11日 星期日

修改《劳动合同法》反响热烈,代表委员们表示——

【两会视点】“规范劳务派遣当为修法的关键”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11日 001版)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赵永智 郑莉 沈刚)“修改《劳动合同法》,对全国几千万劳务派遣工来说,是最大的利好!”昨天下午,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修改《劳动合同法》,这在代表委员中得到了热烈的回应。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焦点集中在规范劳务用工市场、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上。

“听到要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消息,感到非常激动。”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在两会刚开始的时候,就提出了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建议。在他看来,修改《劳动合同法》,最关键的是要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

代表委员们都注意到,吴邦国委员长昨天在报告中谈及开展《劳动合同法》第二轮执法检查情况时说:“大家指出,劳务派遣被滥用等问题还很突出,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加强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社保待遇等合法权益。”

“既然劳务派遣存在这么多问题,修改《劳动合同法》就要以此为重点。” 欧真志代表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也表达了相似观点。在他看来,当前,一些违规使用劳务派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十分突出,是到了利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而令张鸣起委员更加感到有底气的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这说明政府已经对这个问题给予了充分重视。”

在使用劳务派遣的企业中,一些大型国企特别是央企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关注。

“1998年央企有196家,在册职工3000万人;现在,央企117家,在册职工1000万人,十几年减少了2/3的正式工数量。”全国政协委员、国有大型重点企业监事会主席倪小庭告诉记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实增强了央企实力,企业的效益大幅度增长。

表面上看,央企是“减员增效”了,但目前实际用工依然是3000万左右。“那2000万‘非正式职工’从哪里来,可想而知。”倪小庭委员说。

“那么多劳务派遣工,用了那么多年,甚至在关键岗位上也在使用,还分不清楚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我看说不通。”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苏立清表示,现在劳务派遣呈现长期化、固定化、普遍化趋势,存在“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严重缺陷。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欧成中认为,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灵活的用工就业形态,它有降低用工成本、有序供应劳务、调节供需矛盾等功效,但同时也带来了就业稳定性差、待遇不公平、劳动者权益缺乏保护的弊端。

“希望借修改《劳动合同法》之机,切实规范劳务派遣。”这是记者采访中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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