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09日 星期五

工会界委员热议工资集体协商

【今日关注】牵住维权“牛鼻子”实现体面劳动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09日 002版)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郑莉 赵永智 张锐)“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来自全国政协工会界的委员们如今依然清晰地记得,在2011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当“工资集体协商”被写入“十二五”规划时,心中的那份激动,因为这项保障职工体面劳动的制度被纳入了“顶层设计”。

一年后在两会上重逢,他们却发现,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推进,面临的形势也是“进步与曲折”并存。

在到各地调研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发现,相比三年前,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形势“已经非常好”,部分省、市甚至将这一制度列入了政绩考核指标。

全国政协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也表示,自1994年《劳动法》明确提出集体协商以来,这项制度已经走过了18年历程。在工会组织的大力推动下,截至2011年底,全国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超过了1.03亿人,“工会组织牵住了这个维护职工权益的‘牛鼻子’”。

据张鸣起委员介绍,目前,工资集体协商主要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组成的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来推进,三方为此特别制订了“彩虹计划”。中华全国总工会还制订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3年规划。

但张俊九委员和张鸣起委员也注意到,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对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性并不高,同时,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人才缺乏、组织不健全、协商质量不高等,都制约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许多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有惰性,政府发话了,才跟职工谈一谈,工资才‘动一动’。”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滨生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各地掀起了“加薪潮”,但由于职工工资长期处于低水平,涨起来的工资也没有跑过物价上涨的幅度,因此人们常常把工资集体协商与涨工资联系起来。

李滨生委员重申,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问题的一个通行做法。这一方式在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但涨不涨,涨多少,怎么涨,都要通过协商来决定,其依据是当地政府的工资指导线、企业的效益、通货膨胀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水平等。

“工资由职工代表或工会与企业协商决定,但并不是说‘一商就涨’。”张鸣起委员回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时,一些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通过与职工平等协商,摆明企业困难,反而赢得了职工的支持,职工主动降工资,与企业共克时艰。当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次通过协商,把职工的工资涨了回去,有的甚至比危机前还高。

“凡是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并真正发挥其作用的企业,无论是企业管理者、劳动者还是工会,对协商的结果都是比较满意的。”张鸣起委员自信地说。


【延伸阅读】

全总3年规划力推工资集体协商

2011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将用3年时间,实现到2013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实现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推进步骤分为3个阶段:

——2011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以上。

——2012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

——2013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其中实现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作重点: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非公有制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方法,对于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突出协商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对于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重点协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价格、工资标准;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因企而异,明确协商主体,重在建制。

主要措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强化集体协商代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数据信息报送制度,参与和推动制定或修订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郑莉 张锐 整理)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