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镇江实践”到“镇江标准”的跨越
——镇江市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回眸
长期以来,环卫工没有休息日是个普遍现象。然而,从3月1日起,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1255名一线环卫工每周都将有一天的休息日。今年上半年内,镇江主城区一线环卫工人每周休息一天制度将全部实施到位。这一在江苏首创的环卫工休息日制度,像一阵温暖春风,不仅吹进环卫工人们的心头,也吹进了每位镇江市民的心中,让人们感受到“大爱之城”的温暖、和谐。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古城镇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和谐镇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说:“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作为全国最早的五个创建典型城市之一,镇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已经走过了七个年头。2008年9月,全国总工会十四届六次执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广镇江等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经验与做法。2008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到镇江专题视察和谐创建工作。2009年3月,江苏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镇江召开。2011年12月,镇江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确定为“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规范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谐花开香满城,让我们一起寻访镇江和谐创建的每一个足迹。
党政主导 奠定和谐之基
7年前,当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课题时,镇江市委认识到,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基。2005年6月,镇江市成立了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工会、劳动保障局、经贸委、安监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一场轰轰烈烈的“维权益、促和谐”活动迅速展开。
党政主导始终是镇江创建工作保持持久生命力的重要保障。从市“创建办”提供给记者的厚厚一本创建工作文件汇编中,我们清晰地看到镇江市委、市政府主导创建工作、引导创建工作不断深入的深深印迹。
2005年6月,镇江在江苏乃至全国率先启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市政府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7个辖市区政府也都相继出台了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创建态势。
2006年11月,在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的时候,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抓好创建工作是各级党政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
2008年9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系统地规划了2009年至2011年的创建工作。
2011年1月,“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效机制”写入了镇江市“十二五”规划,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成为构建和谐镇江的重要基石。
2011年8月,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市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镇江创建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旅程。
和谐创建的关键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而制度建设是保障。镇江市创新辖市区党政领导的考核机制,2007年,镇江市委在省内率先将创建工作纳入辖市区党政目标考核之中,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首次检查结果按5%的权重计入总分;2009年1月,考核权重提高到10%。2009年2月,在镇江市政府2009年1号文《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中,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被明确列入镇江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提高了创建工作与全局工作的融合度,以深化创建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现在,每到年底,由市“目标办”和“创建办”牵头开展的创建工作绩效考核,成为各辖市区党政高度重视的检查考核项目之一。
为激励企业参加创建活动,镇江制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评为“五一劳动奖状”、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免予劳动监察常规巡查、社保稽核,企业负责人优先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一系列优先优惠措施。市委、市政府还对连续两次获得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44家企业颁发“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奖牌,为企业负责人授予“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在2007年、2011年两次镇江市劳模评选中,40多名企业负责人劳模全部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产生。劳动关系不和谐,企业负责人不得当选为劳模,成为一种共识。
与时俱进 探索和谐之路
作为创建活动的先行者,镇江市创建工作始终走的是一条与时俱进的探索之路,走的是一条不断破解创建难题的创新之路。
2005年6月,镇江全面启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使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接受和认可,镇江市提出了“企业广泛参与、职工广为受益、社会广为认同”的工作要求,通过推进会、动员会、培训会以及各种宣传阵地、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评比条件和创建办法。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大家谈”活动,编辑《共创和谐》一书发放到全市所有创建企业,创建活动系列专题片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从2006年的800多家已上升为2011年的2498家。越来越多的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不可能永续经营,而企业和谐,才能持续发展。
创建工作开展几年后,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企业先后跨入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行列,如何吸引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参与创建,成为各地创建工作面临的一个难题。镇江市继而开展镇级、行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全市40多个乡镇党委政府全部下发了开展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的意见,建设、粮食、餐饮等10多行业积极参与,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梯级联创的创建格局。
2008年下半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镇江市总工会在第一时间联合市工商联等单位向全市企业发出“共迎挑战,共渡难关,共创和谐”的倡议。“我为发展增信心”、“我为企业献计策”、“我为和谐共约定”……2009年4月,针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和企业发展要求,突出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时代性主题和阶段性特征,镇江市开展了以“同舟共济迎挑战、共创和谐促发展”为主题的“八为”系列活动。韦岗铁矿“唱彻风雨同舟歌”,金东纸业公司“一个不少渡难关”,奇美化工公司“宁亏老板不亏员工”,全市百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踊跃跟进,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和示范效应。
为了进一步扩大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和参与率,镇江市总工会、《京江晚报》社、镇江电信公司联合开展了“我为创建说感言”征集活动。利君制药厂班组长宦明松不仅自己带头撰写和谐感言,还组织班组全体职工集体创作和谐感言。“企业与我共进退,我与企业共荣辱”、“和谐生财,和谐生福,和谐就是生产力”、“企业把员工当宝,员工把企业当家”……1100多条情真意挚的和谐感言,充分反映了职工们对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发展成果的期盼。
2011年7月,镇江市总工会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标准化为切入点,瞄准劳动关系协调领域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职工技能普及升级计划、企业文化植根升级计划、工资协商质效升级计划等“八项升级计划”,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
如今,在镇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已经成为一块名副其实的“金字招牌”,由“要企业创”变为“企业要创”。全市建会企业创建活动参与率已达91.8%,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数从2006年的51家上升为2011年的1065家,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和谐企业达标率达71.4%。
职企双赢 共享和谐之果
通过和谐创建,实现职企双赢,让更多的职工分享和谐成果,是镇江市委、市政府始终如一的奋斗目标。
工资是民生之源,创建活动首先把目标聚焦在职工最关心、最切实的职工收入增长上。镇江提出要把实施收入倍增计划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硬任务”,2011年10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明确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到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之中,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被列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检查的一票否决条件。
“工作有劲头,生活有盼头,前景有奔头”,生美工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朱静说,工资协商不仅让职工尝到了甜头,也在今年初的用工荒中展现独特魅力——一线工人流失率不到2%。在2011年的工资协商中,生美集团职工方和企业方创新性谈出了专项养老金制度,凡在公司工龄达5年以上的员工,每月补贴其父母养老金200元;工龄达10年以上,每月补贴养老金400元。
为了让一线职工在工资协商中真正受益,去年以来,镇江市明确提出“三个倾斜”的协商原则,促使收入分配向一线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倾斜,向有技术创新能力、出创新成果的一线职工倾斜,向辛勤努力、取得显著成绩的高业绩职工倾斜。江苏华通重工动力有限公司在工资协商中实行“三个倾斜”后,一线技术员工月工资收入能达到3500元,操作高精设备的技师工资年收入达3.8万元。
这几年,镇江市职工收入每年都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达到37565元人民币,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1042元,年增长14%以上。
环卫工人们的生存状态一直为市领导所牵挂。今年春节前,市委书记许津荣邀请环卫工人代表座谈时得知,有些环卫工人担心因休息影响收入,经常带病作业,她现场表态,必须解决环卫工人的休假问题,于是有了休息日制度。还有,农民环卫工人率先全面享受“三金”,7个辖市区全部建成环卫职工俱乐部……
“共决规章制度、促进企业发展”是近年来镇江市深化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主题,2010年,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首家下发《关于规范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促进基层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通过共决程序“倒逼”企业依法民主管理。2011年,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劳动规章效力评估服务制度,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建立了定期“法律体检”制度,变事后纠偏为事先评估,变事后维权为事先提醒,从基础上和源头上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未经民主程序的劳动规章无效”的意识被广大企业接受和认可,去年以来,986家企业先后主动依法修改企业劳动规章条款3559条。
“企业犹如一座大厦,员工则是大厦的根基。”束玉祥是镇江船厂的一名普通职工,前不久,他因工负伤,董事长、总经理郭琰专门抽出时间,陪他到医院挂号、就诊、拿药。束玉祥说:“企业就是我家,董事长就是我的亲人。”而像这样先后帮助过20多名职工的郭琰,也赢得了一个光荣的外号:“医院名誉院长”。
来自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2010年全市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与上年相比绝对数减少604件,总量同比下降12.3%;2011年,总量继续同比下降5%。2008至2011年,全市工会系统受理的职工信访案件总量已连续四年呈稳步下降的趋势,职工赴省总信访量从占全省信访总量的13.9%下降为2.4%。
创立标准 寻求和谐之道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上,经184名与会代表无记名投票,镇江市报送的“联合质监部门制定发布《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规范》,推进创建标准化工作”,以167票当选为2011全省工会创新创优成果一等奖。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在全委会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要认真总结推广镇江创建经验,在全省全面推广镇江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至此,镇江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又掀开了一个崭新的篇章。
在七年多的创建历程中,镇江市一直在找寻创建工作具有前瞻性、机制性和导向性的规律。早在2007年,镇江市总工会就创造性提出了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的“三率指标”(职工权益欠账率、劳动争议上访率、职工综合满意率)评价法。这一在全国首创、直观形象的评价体系,成为镇江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推进的理论基础。
面对劳动关系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创建工作不断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切实解决创建评价中定性多、定量少和柔性有余、刚性不足等问题,2011年2月,镇江市总工会按照标准化编写规程,与市质监局联合制定发布了《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规范》,围绕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安全生产、企业文化、工会建设、民主管理、争议调处、社会责任等9个评价项目共设置50个评价要素,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度进行全方位的评价规范。
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规范》,就是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和谐创建“镇江标准”,它至少具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全省全国首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虽然各地都有考核指标或实施细则,但按照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上升到标准化的高度,镇江在全省乃至全国是首创。二是具有刚性约束。以往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验收存在定性多、定量少和柔性有余、刚性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和谐企业创建没有明确的条款等问题,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化,无疑强化了刚性约束。三是体现时代要求。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既适应了中央关于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要求,同时也拓宽了新形势下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
镇江市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化建设之路越走越宽。在“镇江标准”的基础上,市总工会承担了《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任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送审稿,于2012年2月通过省专家评审组的评审,并上报国家标准委备案。近期,国家标准委正式下达2011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镇江作为“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服务标准化试点”被正式批准,“镇江标准”有望成为制定劳动关系和谐“国家标准”的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