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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02日 星期五

四川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提出

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最重要职能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02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四川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日前在内江市企业调研工会工作时强调,工会最重要的职能,就是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她说:“工会组织不维权就肯定失职。”

李登菊指出,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要充分认识企业组建工会组织的重要意义,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同时,通过切实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两者是共建共享、共享共建的关系。为此,地方工会工作要着眼大局、务实创新,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她说,只有通过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才能更好地组织引导广大职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从而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李登菊强调,工会组织要着力维护职工权益,职工群众有什么问题,工会理应站出来帮助解决。要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并努力把工会工作“沉下去、接地气、见实效”。

李登菊要求四川各市州县工会组织要把握好当前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自身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着力服务地方“城乡统筹、产业发展”;着力服务民生改善,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着力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参与社会建设,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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