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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29日 星期一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3月1日正式实施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29日 08版)

本报讯 近日,国家环保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指南对车内主要的空气污染物浓度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届时,车内空气质量是否达标,将有明确的参考标准。

据了解,车内空气污染的来源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新车内的各种配件,比如座椅材料、保温材料、防撞填料、仪表板等;二是汽车内饰件材料,如塑料、纤维纺织、皮革、橡胶等;三是生产中使用的稀释剂、胶水、油漆和涂料等。这些物件所散发出来的有毒气体,其中相当一部分有着较大的致癌性,对人体肝、肾、呼吸系统、造血器官、免疫功能等会造成严重危害,无时无刻不在侵害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日渐提高,汽车的保有率也在稳步攀升,车内空气质量和大多数百姓息息相关。在我国,由车内空气污染所引起的各种中毒事件和法律纠纷正不断增多。有专家指出,车内空气污染的危害性远大过PM2.5。

针对这一现状,《指南》明确规定了车内空气中有关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值。同时,《指南》还对其检验环境作出了规定,要求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受检车辆处于静止状态,车辆门、窗和乘员舱进风口风门均处于关闭状态,发动机和空调等设备不工作。《指南》的颁布,填补了我国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空白,使得车内空气检测终于有标可依。

有专业人士指出,如果消费者发现购买的乘用车内相关指标无法达到《指南》标准,则说明产品存在问题,不合格。消费者可以据《指南》进行维权,要求更换或维修汽车等。

但是,该《指南》对汽车生产厂商而言,只是一个参考,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不仅如此,该标准的执行还存在更大的现实问题,那就是缺乏权威验证机构对车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该《指南》能否起到实际效果,还有待时间验证。(冯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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