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密不设密 哪个更安全
【焦点】银行如何更好保护持卡人利益

梁富盈 摄
最近关于信用卡不设密码更安全的说法引起了媒体关注,网上一位自称银行内部人士在专业理财论坛上发帖爆料,称“信用卡不设密码其实更安全”。
在我国,信用卡被盗刷的事件经常发生,这些事件发生后所产生的当事人、银行之间的纠纷也屡见不鲜。
不设密码更安全?
有消费者对于银行“信用卡不设密更安全”的潜规则很不理解,“信用卡设密码,几乎是常识。因为领到信用卡之时,银行或预设了初始密码,或在激活时要持卡者设密。设密是为了安全,防止被人盗刷冒领。可事情就是那么吊诡乃至反智,设密而被盗刷,银行不负责。相反,不设密的银行却负责赔偿。这让消费者懵懂,不设密码更安全?”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安徽合肥的周先生就遭遇了此类尴尬事,信用卡被盗刷两万余元。而银行却说:凭密码消费的交易,他们不负责;但若未设密码,可赔偿部分损失。
据悉,多数银行都为客户提供失卡保障服务,即信用卡丢失后,持卡人在第一时间向银行申请挂失,银行对被人盗刷信用卡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而这种失卡保障,大多针对的是没有设置交易密码的客户。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国际惯例,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仅需凭借签名确认就能完成消费。但这一方式在进入我国时,由于消费习惯的不同而受到了抵制,因此国内的信用卡给持卡人提供了仅凭签名、仅凭密码、凭借密码+签名三种方式。但是人们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仅凭签名”消费时,核对签名进行交易的责任主要在商户和银行,而使用密码的消费中,密码是判定消费有效的唯一方式。
目前,不少银行都推出了“失卡保障”,即持卡人丢失信用卡后,在挂失前的限定时间内因非密码交易产生的损失均由银行负责赔偿。
比如招商银行的官方网站中就明确标明“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被冒用损失(不包括凭密码进行的交易)可申请补偿”。华夏银行的“失卡保障”则将挂失前的时间定为120小时,但是也明确规定仅提供给选择签名消费的持卡人。使用密码消费的持卡人失卡后被盗刷,银行不负责赔偿。
根据我国《银行卡业务运作规章》规定:特约商户在受理信用卡时,必须核对持卡人签名是否与银行卡背面签名条内的签名一致,否则可视为“无效交易单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从这些条款中可以看出,当信用卡凭借签名进行交易时,更多的责任就转移到了核对签名一方,一般也就是刷卡商家。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不设密码更安全是有前提的,取决于收银员能严格核对签名真伪,以及盗刷发生后银行要保证持卡人权益,而这两点目前做得都不好。
在现实生活中,收银员核对持卡人签名很难做到专业,有的根本不看;而从银行角度讲,持卡人不设密码被盗刷后手续很复杂,需要持卡者对信用卡挂失流程非常熟悉才行,而很多银行还有免责条款,一旦发生问题,银行会用免责条款推卸责任。
银行应担负责任
虽然如此,一位律师界人士依然认为,相较而言,持卡人设密码更安全,因为在实际情况中,商户核对签名的能力往往非常有限,因此无论信用卡是否凭密码消费被盗刷,持卡人和商户都将承担一定责任。
多位银行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无论持信用卡凭签名交易还是凭密码交易,一般都还是有安全保障的,不过鉴于目前国内信用卡安全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持卡人最好设置多重防护,如短信提醒、交易金额限制等。
根据警方破获的一些案例显示,信用卡被盗刷大概有两种情况,一是持卡人将卡丢失,导致自己的损失;二是持卡人的卡被不法分子复制,然后被盗刷。
对于前者,持卡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对于后一种情况的发生,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必须完善自己的防伪技术,但在现实中,为了降低成本,一些银行不愿意在这方面做工作。
因此,要避免盗刷卡犯罪事件的继续发生,首先要正视我国银行卡、信用卡技术和管理相对落后的现状。我国银行机构和银联机构非常清楚,磁条卡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但就是因为担心升级换代巨大的开销而不愿意承担责任,反而让持卡人承担着潜在的风险。这就需要真正从打造百年银行金融机构公信力的角度,加快整个银行系统的升级换代,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
能否破案是关键
法律界人士认为,无论信用卡设密码还是不设密码,公安机关在打击“盗卡”、“盗刷”方面也应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如果在这方面能够做得很好,那么将会有效地遏制“盗卡”、“盗刷”行为,充分保护持卡人利益。
现实情况是,在出现这样事件后,警方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诿办案,最常见的理由是:“持卡人应该到被盗刷的地点报案”、“案件应该由银行向警方举报”……
但在信用卡遭到“盗刷”之后,银行往往要求持卡人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待案件侦破、确定案件责任和性质之后,再协商是否由银行赔偿储户。
而公安机关则认为,应该由银行报案,因为银行的内控机制完全可以清楚地掌握是否存在着盗刷行为,还是持卡人自身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样一来二去,拖延了为持卡人挽回损失的重要时间。根据警方办案的条例,无论案发地点在何处,公安机关都必须及时登记、受理案件,这套“说辞”其实是担心案件无法侦破,降低破案率,因为“盗刷”案件侦破时间久、投入经费和人力物力大。
信用卡安全,除了银行本身应承担更大责任外,法律环境和执法等都要不断去完善,最终让信用卡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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