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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29日 星期一

圈点新闻

林 琳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29日 03版)

判决摆“乌龙”

河北省康保县农民工胡占贵在为一家粮店卸面的过程中被垮塌的面袋砸伤,而当地法院却错用法律条文判案,让他哭笑不得——据中新社报道,记者就此采访了康保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康保县法院人手少,案件多,可能出现判案错误或笔误,当事人要给予理解和宽容。

从新闻报道无法判断出究竟是工伤案件还是因雇佣关系引发的侵权纠纷,但与判决书中引用的“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法律条文,绝对是风马牛不相及。人手少、案件多,当然会影响工作质量,可法律条文是据以审理案件的核心要素,条文都没搞对,判的结果能正确吗?如此“致命”的错误还好意思要当事人理解和宽容?

为“全勤”殒命

据近日《南方日报》报道,在深圳打工的杜鹃1月5日清晨在工厂卫生间碰伤了头,但并没有去医院检查,而是服了点药后,坚持上班3天。1月8日,杜鹃被诊断出脑溢血住院,1月14日死亡。其间,杜娟曾向工友提及没有请假去看病是因为“考虑到600元的‘全勤奖’。”

如果杜鹃知道后果如此严重,她一定会放弃奖金的。可惜,有些事情就是没有“如果”。一方面,想提醒一些在外辛苦打工的人,有了小病小伤千万别怠慢,命是自己的。另一方面,这事也提示有关部门,尽可能改善打工者的生存环境,别让这种为了“五斗米”而殒命的事情再度发生。

见面像探监

“家长周末探望学生竟要在指定接待室,一步也不能出。”——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州南海一中公布新规,要求家长到校送生活用品给学生,只能在校门口交接,家长如果要和学生聊天,需要办手续并征得同意后,才能在接待室和学生见面。校方称这是为学生的安全和加强学校管理考虑,因为此前曾有学生以家长探访为借口溜出学校。

家长与孩子在指定的、封闭的地点见面,好像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探监桥段,家长和孩子还能有聊天的心情吗?学校当然要为学生的安全和管理费些脑筋,可管理举措也要考虑被管理者的感受。有些东西就是适得其反,你限制得越多,孩子们的逆反心理也越大,这对学校来说未必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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