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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26日 星期一

耒阳煤矿透水事故涉案官员获刑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26日 03版)

据新华社长沙2月25日电 (记者陈文广)记者25日从湖南省永兴县法院了解到,致13人死亡的耒阳市煤矿“6·20”特大透水事故一案一审审结。耒阳市三都镇原党委书记匡老贱、原镇长陶国生等4名官员获刑。

2011年6月20日10时30分,湖南省衡阳市下属的耒阳市三都镇都兴煤矿东风井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72.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匡老贱、陶国生和三都镇原党委委员、镇企业组组长邓志坚,三都镇原财政所副所长、镇企业组出纳孙延书等4人系都兴煤矿“6·20”特大透水事故直接责任人,4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既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将都兴煤矿东风井停产到位,放任都兴煤矿东风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长期进行违法生产,最终导致都兴煤矿矿难事故的发生。

法院审理后进行一审宣判:匡老贱因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6万元;陶国生因犯玩忽职守罪、犯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一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邓志坚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孙延书犯玩忽职守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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