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惩制售“地沟油”134人被追究刑责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25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上获悉,去年,山东省共批捕非法制售“地沟油”的刑事犯罪嫌疑人134人,19人已被起诉,12名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因此“落马”。
据了解,去年山东省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打击活动,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卫生、食品监管等联合出手,破解执法难题,依法予以严惩。
据了解,杨金华等人生产销售110多吨“地沟油”,两名主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5年或7年较重的刑罚。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介绍,去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加大了对影响群众健康安全问题的打击力度,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等,审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0件216名罪犯,均给予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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