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总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提高维权效率
企业有“违法” 工会提“意见” 企业不整改 工会“建议”管
本报讯(记者陈昌云 通讯员黄榆)职工王燕、陈小玲、张明坤在工作中被查出“疑似甲醛中毒”,企业和职工双方就中毒问题争执不已;一位市民多次匿名反映其家属经常被单位拖延下班时间,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2月18日,昆明市总工会副主席方越告诉记者,昆明市总闻讯后,迅速介入这两起事件中,在调查核实后,及时向有关企业下达了《工会维权意见书》,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目前这两起事件均在企业范围内得到妥善解决。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所在,但怎样更积极有效地维护,却大有讲究。昆明市总为了在具体操作层面实现工会主动科学依法维权,去年实施了《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工会维权建议书》制度,形成了主动调研、主动反映、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的维权模式——“企业有‘违法’,工会提‘意见’; 企业不整改,工会‘建议’管”。
据介绍,《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工会维权建议书》由市总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程序和统一管理。《意见书》由各级工会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并需要提出工会的相关意见时使用,一般由基层工会向违法企业发出,由基层工会主席签发。重要事项或者重大问题可由市总或县市区、开发区、产业工会发出,但应由同级工会分管副主席签发并报市总备案。
“《建议书》的对象则是劳动保护、安全监察、环保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昆明市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贵红介绍,“它在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工会10个工作日前所发出的《意见书》时,提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它由市总或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发出,由同级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签发并报市总备案。”
据介绍,在《意见书》发出后,违法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否则,由本级工会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签发《建议书》的申请意见,逐级报送至有权签发《建议书》的工会组织,由该工会组织审核处理。这就是说,《建议书》发出之后,违法单位等来的有可能就是政府职能部门来依法查处。
“这就是说,我们首先是给违法企业提个醒儿,告诉它应该怎样改正,而且希望侵害职工权益的事情在这个阶段就得能得到及时解决,不要等到政府职能部门来查处的那一步。”方越解释说,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得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由于有了工会组织前期扎实的调查核实,政府职能部门持工会的‘建议书’查处时,工作起来效率更高,职工的权益也会更快地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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