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二庄矿建立安全隐患责任追究机制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22日 07版)
本报讯 冀中能源邯矿集团郭二庄煤矿为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了安全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事故发生,较好地落实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了正常的安全生产。
该矿从矿领导到职能部门、区(队),层层明确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职责、责任认定及处罚办法等相关内容。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有安监人员盯在现场,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治理完成后,经安监人员验收达到安全状态,方可提交验收报告。
安监、技术、机电、通风、调度等职能部门每旬对本专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区(队)漏查的问题或未按要求上报、治理的,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立即整改,提出警告。(郭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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