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城乡困难群众享受临时救助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8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 丛民 通讯员 宋洪飞)山东省日照市政府近日出台《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城乡困难家庭遇到特殊原因造成的暂时性生活困难,可获得临时救助,包括临时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生活救助三类临时救助。
其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城乡低保边缘对象患病住院的,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临时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给予每人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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