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房分配“零投诉”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8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 吴铎思)截至目前,厦门市共受理本市户籍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2.7万户,已分配入住1.7万套,经审核撤销或取消申请资格的有2200多户,没有发生一起分配投诉事件。
厦门按每1000户聘请一名巡查员的比例进行100%定期巡查,对骗购、骗租保障房的,除收回房子、退回租金补助款外,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据介绍,厦门市选房后按规定撤销或取消租、住资格的有694户。

本报讯(记者 吴铎思)截至目前,厦门市共受理本市户籍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2.7万户,已分配入住1.7万套,经审核撤销或取消申请资格的有2200多户,没有发生一起分配投诉事件。
厦门按每1000户聘请一名巡查员的比例进行100%定期巡查,对骗购、骗租保障房的,除收回房子、退回租金补助款外,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据介绍,厦门市选房后按规定撤销或取消租、住资格的有69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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