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巡回任教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7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 吴铎思)为促使义务教育的师资均衡,福建厦门市将在全市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域交流机制,2012年教师应交流数实现交流比例10%左右。这就意味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将从过去“学校的人”变为“系统的人”。
根据方案,厦门市45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流动方向是,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支援学校向受援学校流动,由城区学校向相对偏远学校流动。教育专家指出,现在各校的硬件设施差距不大,而软件因素即教师的教育水平的差距却很大。教师流动加强了校际交流,有利于盘活整个教学资源,对于年龄结构较大的学校可以吸纳些年轻教师,年轻教师为主的学校,“流”进一些有一定年龄、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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