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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16日 星期一

利用学生廉价劳动力成赚钱秘密,假期打工学生权益保障问题凸显

“打工最大的感受就是累”

本报记者 邹明强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6日 03版)

“学生的钱好赚!”在资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这被一些人演绎到了极致:从过去向学生推销质量不怎么样的产品,到现在利用学生的廉价劳动力赚钱,成为一些人及企业赚钱的公开秘密。春节期间,记者在武汉市一些全年不打烊的店铺看到,节日当班的七成是学生,不少24小时营业的商家赚了个盆满钵满,学生却“累得没劲伸腰”。

“打工最大的感受就是累”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孙心玫,整整一个月的假期没有休息过一天。每天从早晨7点,一直工作到晚上10点多钟。

从寒假一放假开始,她就在一家游戏机室打工,“在那里做事,要跟各种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有的人玩得不开心,还得赔小心。”工作中她学到了察言观色。

假期里,每次接到同学张罗着聚会或见面的电话,孙心玫都特别想参加,但因为工作太忙走不开。她说:“打工最大的感受就是累和坚持。”她觉得“即使累,也不能随便放弃”。一个月后,她就可以拿到4000元的工资,基本上可以解决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可就是太累了。

首次打工的王尚文,是武汉纺织科技大学一名大二学生。这个寒假,他找到了一份在一家品牌服装店卖衣服的工作。每周休息一天,每天工作6小时,一月可以有800元的收入。他说:假期打工,虽然对学习没有任何帮助,可学会了如何与人沟通,对思维拓展还是有好处的。

记者采访时发现,像孙心玫一样,在假期里、节日里打工的学生数量还不少,有的是为赚取点生活费减轻点家庭负担,有的是为了体验生活,有的是为了早点接触社会增加就业经验,当然也有的学生是为了玩游戏,借口学习留校打节日工的;还有的同学是为了买好衣服、买好手机去打节日工的。

“没人因为你是学生,就对你网开一面”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打工,所有接受采访的学生一致体会到:“这个社会太现实,没有哪个老板因为你是学生,就对你网开一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节日工需求的店家,为了节省成本,大部分都克扣打节日工学生的报酬。几乎所有的节日工都是按小时计算工资,没有夜班补贴,没有法律规定的节假日工资,就连必须的休息时间也很难保证。

甚至一些企业,以所谓的开心工作法,要求打节日工的学生强装笑脸,对所有进店的客人,说令人肉麻的欢迎语。有的操作间还打出了“开心就好,在XX店工作就是开心”的标语,以此强化对学生的“心理培训”;有的店家还以节日打工可以计算工龄为唬头,哄骗学生到其店内打工助其度过节日用工荒。

打节日工的学生向记者反映,大多数学校都会对打节日工的学生进行登记,可几乎没有学校过问学生的报酬、安全和正当权益。有的学生在遇到问题时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只能一个人在宿舍偷偷落泪。

为了让节日期间社会正常运转,武汉市政府对一些节日期间正常营业的服务部门发放了节日用工补贴,可打节日工的学生报酬中并没有这一项。一些学生说,老板和大家一起吃团年饭就是做节日工的最大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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