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找准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切入点
陈晓燕 观点
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有效途径。工会在协调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应围绕职工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做到“五个兼顾”
工会作为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如何发挥出独特优势和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找准切入点。
一是从利益协调入手,在参与和促进中构筑和谐
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有效途径。工会在协调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应围绕职工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做到“五个兼顾”,即兼顾国家、企业、群众的利益,兼顾发展能力强的群体与发展能力弱的群体利益,兼顾改革中利益较多群体与改革中利益较少群体的利益,兼顾先富群体与后富群体的利益,兼顾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群体的利益。企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的出台,都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这既体现了由职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对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与,又促进了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推动了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二是从维护稳定入手,在沟通和协调中构筑和谐
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紧紧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根主线,积极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和协商平台,促进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和谐以及工人阶级内部不同群体关系的和谐。一是变被动协调为主动协调。工会调处劳资关系纠纷,要从“配合工作”到“参与其中”,主动充当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减振器”,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权益;二是把事后协调变为超前协调。一旦发现劳资关系矛盾,工会应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做好协调,把大量的矛盾、误会通过沟通来化解和消除,将不稳定因素扼制在萌芽状态;三是把单一协调变为合力协调。协调劳资关系矛盾,工会组织除要鼎力参与外,还应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外力协助,跟踪和关注劳资关系的新变化,做到整体联动,密切配合,使劳资双方矛盾缓和、化解。
三是从促进发展入手,在激励和创新中构筑和谐
企业发展离不开职工,职工的各项权益也只有在企业发展中得到体现。企业是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共同体,劳动关系要围绕经济效益共创、发展成果共享这一目标形成合力,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上展示作为。工会应把提升职工素质作为推动企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来抓,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作为主攻方向,把解决企业发展难点、提高经济效益作为重点,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职工的全面发展,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切实抓好劳动竞赛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积极开展职工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把比武与培训相结合、与职工技能认证相结合、与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相结合,努力营造“企业关心职工利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
四是从团结友爱入手,在组织和教育中构筑和谐
协调与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基层工会组织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沿阵地,工会工作的重点要放在规范发展、激发活力上,确保基层工会建起来、动起来,真正代表职工、真正为职工说话办事。此外,要特别注意把农民工、个体工商业中的临时工、下岗失业职工团结凝聚起来,纳入为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以进一步拓宽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域。利用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和优势,大力开展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动职工形成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正确处理个人、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使之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主动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五是从依法维权入手,在监督和维护中构筑和谐
监督职能是工会职能的表现形式,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因此,工会组织要通过完善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厂务公开,使职工及时了解企业改革发展、内部管理、职工晋级奖惩等情况,扩大知情权,增加透明度,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信息对接。特别是在企业改制、关闭、破产、重组时,工会要源头参与,监督企业重大决策及劳动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确保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过程更加透明有效。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职能体现了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是工会组织具有生命力和影响力的关键所在。
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大力开展工会扶贫帮困活动,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生产生活问题,通过平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把广大职工的心力凝聚一起,为促进劳动关系的良性循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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