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园区建设系列报道之一
领导重视 形成合力 和谐园区建设的保证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设立的首批国家级开发区。园区现有企业13426家,从业人员37.8万人。他们把劳动关系建设作为园区发展稳定的关键性问题来抓,近年来,以创建劳动关系为抓手,促进了和谐工业园区建设,坚持立足实际、把握规律,稳步推进、破解难题,共建共享、互利共赢,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力促进了开发区的发展。2010年,青岛开发区荣获中国最佳综合实力开发区称号。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企业建设始于2005年,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进程中,紧密结合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党政重视,建立社会化创建工作格局。为加强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领导,开发区率先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副区长任组长,区总工会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和区直单位、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组成的开发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适时制发了创建活动方案、意见,建立了认识统一、立体发动、突出重点、共创共赢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联运、工会运作、企业职工参与的工作模式。这一创建模式,尤其是组织建设模式得到全总认可,并在全国推广。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把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开发区”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区常委会多次听取区创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区主要领导在肯定创建活动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创建工作又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协调小组成员到企业调研督查创建工作。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发挥自身优势,主动组织、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先后以工(区)委办公室名义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创建标准、考核办法,促进创建活动向更有效、更规范、更高的目标推进。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全区工作重点,纳入全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并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评选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等各类区级先进的先决条件,为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区创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创建工作情况,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措施,明确方向。几年来,由于工(区)委的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 区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了“上下联运、左右互动、纵横交融、立体推动”的和谐强音。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创建工作中坚持做到一手抓加强组织领导,一手抓社会氛围营造,两手并举,贯穿全程。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向管辖的单位和工作对象进行宣传。各参创企业和单位按照区里的部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厂报、单位工作通讯等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扬“企业靠职工发展,职工靠企业生存”、“促进发展就是加强维权,加强维权就是促进发展”的“双维共赢”理念。区电视台在《视听西海岸》和新闻频道开辟专栏,对创建活动典型进行了专题宣传。区总工会立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时总经经验,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并分别在全国、省、市各级相关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并获奖,分别在《工人日报》、《山东工人报》、《青岛日报》及全国、省市各级工会内部刊物、网站发表相关宣传稿件50多篇次,从不同侧面推介了开发区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了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同时也较好地提升了开发区整体形象。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推进创建活动中结合工作职能,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联手互动,合力推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举办多期培训班(厂长、经理、劳资管理人员),参训人员达2000余人;区招商局、工商联等部门加强了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纪检监察部门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组织部门把加强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作为创建活动重点来抓;新闻宣传部门在电台、电视台设置专栏或专题,加强了创建典型的事迹报道;安监部门加大了劳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政法、财税、经管等其他相关部门都从不同的角度给予支持。无论哪个方面遇到问题,相关责任部门都能出面予以解决。区总工会作为创建活动的牵头组织者,主动承担协调、组织等具体职责,协力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区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了例会制度、联系点制度、督查制度及奖惩制度。街道办事处、行业系统全部成立了由主管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将创建活动纳入党委考核目标,为推进创建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为更好地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区总工会、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劳动局、区外贸局、区日韩局、区欧美亚局、区港澳台局、区工商局九部门联合制发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依法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促进了全区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工作,从而扩大了创建活动的参与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联合制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合同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签订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通知》,推动了全区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使签订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80%以上。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劳动、工会等部门与企业联合,建立了开发区第一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真正实现了齐心协力,优势互补,共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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