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辟涉弱势群体案件绿色通道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1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 丛民)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济南市中级法院开辟多条涉弱势群体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金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优先司法救助,将司法温暖第一时间送到弱势群体身边。
为确保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济南中院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并设立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去年以来,济南两级法院共为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专项资金170余万元。
为加大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执行力度,济南中院开展涉弱势群体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与公安、工商行政、劳动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大了对那些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或者暴力抗法的当事人的惩治力度。
对于当事人因年龄较大或患病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济南中院还通过提供诉前调解、上门鉴定、到家开庭、先予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为他们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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