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中的最大幸福
本报记者 高柱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1日 03版)

龙年春节前夕,我重返“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区——四川都江堰向峨乡鹿池村,再次走访了村民贾益兵一家。
两年前,2010年春节前夕,贾益兵曾指着妻子抱着的“新生儿”贾昊对记者说:相比较灾后重建的140多平方米新居,“这孩子才是党和政府‘鼓励重生’政策送来的最珍贵‘年货’”。
贾益兵、王模珍夫妇在“5·12”地震中痛失两个女儿,大女儿遇难时16岁,小女儿14岁。对于贾益兵夫妇来说,能够“高龄”生下儿子贾昊,实在是幸运。
向峨乡有不少孩子在地震中遇难,但至今只有三分之一家庭在“重生”政策鼓励下有了“新生儿”,很多夫妇因高龄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再生孩子,这对将生命“延续”看得特别重的中国人来说,实在是人生一大憾事。
在前后两次走访中,记者都能切身感受到贾益兵、王模珍夫妇对小昊昊的细心呵护。为了照顾好孩子,王模珍放弃了外出打工。这“新生儿”稍有点小感冒,远在几公里外的爷爷奶奶都要急忙赶过来……
“5·12”地震之后,每年春节来临前,我都要以“走基层”方式去体验灾后翻天覆地的变化。说句心里话,在受灾群众、特别是在亲人遇难的家庭面前,记者最怕一不小心又触碰到他们的“伤口”。而一旦他们主动提及不幸遇难的亲人尤其是孩子,又往往让记者与他们一起陷入感伤与悲痛。同为父亲的记者,完全能感同身受:孩子的存在不仅意味着父母“生命”的延续,更重要的是象征着一个家庭的美满幸福,昭示着未来和希望!
令人欣慰的是,“5·12”地震之后,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四川灾区及时启动了“再生育全程服务行动项目”。经过3年多的努力,截至目前,四川灾区已有3800多名妇女成功再孕,占有再生意愿和能力的子女伤亡家庭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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