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
中小学幼儿园严禁参与商业活动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0日 005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山东威海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参与或变相参与商业活动,违反规定者将受到严惩,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规定,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对校园内可能存在的违反规定的商业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清除学校、幼儿园及教职员工参与或变相参与,以及各类以学校、幼儿园名义开展的商业活动,坚决制止和防范各类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家长开展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种商业宣传和推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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