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10日 星期一

北京:拆除“梁林旧居”性质恶劣

拟处罚50万元责令恢复原状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0日 003版)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记者岳瑞芳)北京市、区文物部门9日宣布“梁林旧居”拆迁罚单:开发单位拆除“梁林旧居”是破坏古都文物保护的恶劣事件,对古都名城保护和文化之都建设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依据文物法规定,拟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所拆除旧居建筑原状。

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通报:今年1月,媒体报道了梁思成、林徽因旧居被拆除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经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调查,开发单位系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于2011年12月中旬违法拆除了旧居建筑。

北京市东城区北总布胡同12、24、26号院曾是梁思成、林徽因1930~1937年在京租住的居所。此后租住者多次变化,院落原有格局有所改动,上世纪八十年代院内盖起了三层楼房。2009年,因拆迁涉及此院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多数文物专家认为该院落虽然建筑格局、质量一般,但应更看重旧居的精神、文化、社会价值,应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予以保护。

北京文物部门称,“梁林旧居”拆除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依法对开发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法律问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拟处以该公司5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其恢复所拆除旧居建筑原状。

北京市文物部门表示,将认真总结这一事件的深刻教训,针对当前首都城市的发展与古都名城保护的现实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文物安全和防范工作,落实各项监管责任。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