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工会代理职工打官司,劳动争议处理变“调防为主”为“调诉结合”
代理30起 胜诉29起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如果不是市总工会派出专业律师替我们维权,我们根本不可能胜诉。”经历了仲裁、诉讼等多个环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泰丰乳品有限公司的10多名职工,2月7日接受采访时感慨。由于吴忠市总工会强化了在劳动争议中对职工的代理权,其规范、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让职工在劳动争议中摆脱了不得要领、求告无门等困境。一年多来,市总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保持着极高的胜诉率,在已代理的30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有29起胜诉,为职工挽回各项损失50余万元,极大地提升了职工权益维护力度,提升了工会在职工心中的影响力。
“工会组织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时不能仅仅局限于联系和协调等工作,必须以职工方权益代理者的身份出现,这样才能在仲裁、诉讼一线更好地发挥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回忆起1年多来的工作经历,吴忠市总工会法律顾问赵光旭颇有心得。
据介绍,2010年6月,为了探索工会组织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由以调以防为主的“软式”维权转变为调诉结合的“硬式”维权,吴忠市总开始尝试行使劳动争议代理权。但在仲裁、诉讼等过程中,由于工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身份不被认可而成了维权的“拦路虎”。当市总法律顾问首次以吴忠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名义代理案件时,遭到对方代理律师的质疑。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代理人的身份表示认可,并基本维持了一审判决后,对方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其再审理由之一便是“吴忠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系市总工会的内设机构,对外不具备出具诉讼参与人函件的资质”。但自治区高院经审理后,确认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顾问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合法性。
首次行使劳动争议代理权取得成功,大大提高了吴忠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职工心中的威信。如今在吴忠,发生劳动争议后,职工主动要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代理案件的越来越多,工会组织便捷、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也大大减少了发生劳动争议后职工不得要领、求告无门甚至极端维权等现象的发生。
据介绍,目前吴忠市总工会以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名义行使劳动争议代理权已获得自治区各级法院以及自治区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认可。有关人士指出,吴忠市总工会探索行使劳动争议代理权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为工会组织以自身实力直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畅通了渠道,提升了工会在职工心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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