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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07日 星期一

青岛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

参保人数已达到267.7万人,比2006年末增长37%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07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记者日前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267.7万人,比2006年末增长3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最高限额达到15.3万元,参保职工每年度最高可报销35.3万元,青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年实现全覆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过去5年里实现了从无到有、全面覆盖,目前全市已有70余万名居民参保。”据市人社局副局长耿成亮介绍,该市自2007年7月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全市参保居民已达70.9万人,把学龄前儿童、学生、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上的全覆盖。在报销方面,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参保后,在住院统筹范围内报销80%~90%,大学生普通门诊在定点范围内费用报销60%。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非从业人员的住院费用,统筹范围内报销65%~85%。居民医保实现了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在个人缴费不变的情况下,参保待遇稳步提高,有效缓解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

据悉,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财政年人均补助200元,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个保险年度缴费40元,重度残疾人缴费150元,老年居民缴费30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缴费720元。记者还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政府补助提高到240元,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保报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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