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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06日 星期一

吉林省两会热议养老难题

全省养老床位缺口6万张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06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彭冰 实习生何红娟)在日前闭幕的吉林省两会上,许多政协委员就“养老”问题提交提案和建议,呼吁政府尽快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据了解,吉林省现有60岁以上老龄人口360余万,约占总人口数的13.6%。目前,该省共有公办养老机构51家,民办养老机构966家,城乡养老机构床位12万余张,尚缺养老床位约6万张。

“即便有缺口,养老机构仍存在入住率不足的现象,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85%左右,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70%左右。”吉林省政协常委、省民盟副主委关今指出,目前,该省绝大多数养老机构还处于低水平、低档次、规模小,养老事业资金短缺、服务人员素质偏低。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调查显示,全国城市地区有近一半的老人没有子女相伴。2003年,吉林省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中的高龄化、空巢化现象严重。随着生理机能的衰退,老年人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和致残几率增高,许多失能、半失能老人乏人照顾。”宋彬委员介绍,吉林省60岁及以上残疾人在2006年已达91万人,占残疾人新增总数的91.18%。

宋彬委员说:“这部分老人的明显特征是‘未富先老’,经济条件不允许他们到大医院治疗,他们的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

1月底,吉林省民政厅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凡纳入该省年度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计划的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可按核定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3000元、自建或购买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2000元、租用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1200元。对新建、符合标准的示范型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该省财政将一次性给予3万元建设补贴。

吉林省还将对入住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 “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家庭生活困难老年人,按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种情况,每人每年分别给予补贴1200元、2400元、3600元,所需资金由该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

政协委员建议,在社区建立老年公寓,服务人员由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进行专业培训;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老年关爱病房;发展老龄服务产业,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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