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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1月31日 星期一

抚顺大学生就业无房可享公租房

《工人日报》(2012年01月31日 007版)

本报讯 (记者郑耀辉) 近日,记者从辽宁抚顺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抚顺市公共租赁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政策已经出台。其中规定,凡2001年1月1日以后外埠来抚及该市三县在市内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已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城区内无住房的,都可以申报实物配租或住房补贴公租房。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抚顺市政府为吸引并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抚创业,曾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如举办多起用工洽谈会,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基地,给予必要的小额贴息贷款等,深得高校毕业生的欢迎,乐于在抚创业,为了能让在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安居”,抚顺市政府又推出“大学生就业无房可申请公租房”的政策。

据了解,今年抚顺市公租房的保障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房源,如果配租人租凭政府提供的公租房,6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租金仅为每平方米每月7元;另一种是配租人可以自主选择房源,配租人自主租赁的住房,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政府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元,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单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无房证明等。经审核后满足条件即可入住公租房或领取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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