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中职学校分级标准
《工人日报》(2012年01月20日 005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主。按照该《学校标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办学水平主要分为合格、规范化、示范性三个等级。2013年末,山东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须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停止招生。
按照《学校标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办学水平主要分为合格、规范化、示范性三个等级。合格,是指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办学活动符合基本要求;规范化,是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达到一定标准,办学活动规范;示范性,是指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高,不断改革创新保持先进,在区域或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山东省教育厅提出,2013年末,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须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停止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