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让困难职工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工人日报》(2012年01月16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杨连军)1月10日,河北省沧州市571户特困职工拿到了1200元春节救助款。据了解,和特困职工一样高兴的还有沧州市673户困难职工,他们每户也都得到了500元的救助款。
为让特困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沧州市确定了全市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以社会捐赠为主、财政拨款为辅的原则。市财政每年列入帮扶资金预算不少于80万元,与上级财政拨付的帮扶资金达到了同比例配套,各级工会也积极协调各部门,制定和统一落实了特困职工水电暖、医保、低保、子女上学等13项优惠政策,使每名特困职工每年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待遇、节日及经常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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