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炉
师德失范将“一票否决”
《工人日报》(2012年01月13日 005版)
本报讯 (记者 于忠宁)1月9日,教育部颁布首份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针对目前高校教师存在的种种问题“对症下药”。新规颁布后,高校教师如果道德失范,不仅将在绩效考核和评奖评优时被“一票否决”,甚至还有可能因此丢掉“饭碗”。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部分高校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荣誉。有的少数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意识淡薄,言行不规范,不能为人师表。而教师社会兼职过多影响教学,甚至上课不备课,这就损害了学生的权利。不仅如此,有的高校教师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甚至一些高校教师学术科研上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对此,高校教师道德规范明确提出“公正对待学生、不损害学生合法权益”、“不拒绝学生合理要求”、“不从事影响教育教学的兼职”;明确要求高校教师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职业形象,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此外,“道德规范”中明确提出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份规范可以看作是高校教师的自我约束、自我要求,同时也是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高校均需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