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2011年12月26日)
《工人日报》(2012年01月06日 03版)
2012年是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20周年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 10周年。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 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地保障了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了职工的切身权益,密切了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在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工会帮扶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工会帮扶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北京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等14家单位“全国工会帮扶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其中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云南省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已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不再重复颁发);授予张秀伟等 12名同志“全国工会帮扶工作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对首钢总公司工会等138家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连跃等285名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工会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新形势,总结新经验,推出新举措,展示新作为,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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