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户企业将纳入上海“营改增”试点范围
《工人日报》(2012年01月04日 06版)
据新华社电 (记者周琳)上海财税部门2011年12月30日介绍,已有12万户企业经确认将纳入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约3.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5万户。目前各类应用系统已做到相互衔接,上海已经具备正式试点的条件。
上海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表示,此次改革更侧重于从制度层面解决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服务业出口。大部分试点企业减少了税负,且其缴纳的税款可被下家抵扣。尤其是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改征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税率要低,且对其从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家企业可以抵扣,有益之处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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