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个专项行动”为载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辽宁确定2012年为维权“安全网”建设推进年
本报讯 (记者顾威)将2012年作为维权“安全网”建设推进年——这是2011年12月27日辽宁省总工会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决定。据悉,省总2012年的工作将以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主线。
辽宁省总2012年将开展“六个专项行动”,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
基层工会组建专项行动。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务派遣公司建会,和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工会组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消除基层建会空白点,积极推动基层建会和职工入会实现动态全覆盖;
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专项行动。以工资增长、劳动定额、计件工资单价等内容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和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难等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建立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规范劳动用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签订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为重点,着力解决企业用工不规范、非法延长工作时间、同工不同酬、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差等侵权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建制专项行动。以推进建立街道、社区、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薄弱等问题,积极推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长效机制,实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全覆盖;
推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专项行动。以加强各级工会文化阵地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企业文化职工文化覆盖面不大、方式方法陈旧、阵地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积极推动以职工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职工服务帮扶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以推进工会服务帮扶网络向企业和社区延伸为重点,着力解决工会帮扶领域不宽、覆盖面不大、方式方法不新等问题,积极推进工会服务帮扶工作全面转型升级,努力实现服务帮扶工作全覆盖。
“六个专项行动”明确提出了2012年辽宁省各级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方法和目标。例如,在“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专项行动”中提出,深入开展“双合同月”和“要约行动”,推动市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新突破。具体要求为,已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的区域和行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要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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