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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进场费”也该有个规矩

□韩韫超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30日 03版)

来自新华社的报道称,老曹是浙江宜乐百货总裁,该企业主营不锈钢锅具、刀具以及卫浴等家庭日用品。近日,他想在商场里开个锅具专柜,走遍了杭州大商场,几家大商场看了锅之后很满意,可在锅的定价上有很大分歧——老曹觉得,每只能卖600元就很满意了,但商场却说至少2000元起步,否则不让进场。这让原本只想卖“又好又实惠的锅子”的老曹很发愁。

锅碗瓢盆之类,无非是寻常人家的日用消费品,可不知什么时候起,商场里有些锅竟卖到了两三千元甚至上万元一只,实在有点儿奢侈。如今,600元的锅硬是要打肿脸飙到2000元,如此差价,商场这是演的哪一出?是凭借昂贵商品为商场争面子?还是故意抬高价格,光天化日之下宰你没商量?

原来,商场所售的中高端消费品零售价包含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税费、营销成本、商场运营成本、渠道成本。原材料、加工成本占30%左右,税费与营销成本占30%左右,商场运营成本占20%左右,渠道成本(进场费)则占到20%左右。如此便不难理解老曹想卖600元的锅,商场为啥要卖2000元。不仅锅具如此,服装、手表、化妆品、皮具等中高端商品概莫能外,其价格在商场内外差别很大。

必要的成本提高使得进商场的商品有了附加值,自然可以理解,但附加额度如此之高,实在让人无福消受。仔细揣度,便不难发现,这恐怕还是商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使出的明哲保身的下策。通常,在招商过程中,商场更愿意对知名企业的大品牌商品给出相应的价格优惠,名牌商品更好卖的道理谁都晓得,加之这些大腕企业大多也不差钱;而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商品,即便在质量上可以与行业大哥们相媲美,可商场出于对该商品进场后滞销风险的考虑,往往会把价格抬得更高一些,这也成了商场规避商业风险的诸多方式之一。

受多种因素限制,相当数量的小企业生产的优质商品品牌不能拥有独立实体店面,进入商场、超市这样的大型零售部门是必然渠道和趋势。在准入过程中,对商品适当加价以满足商场各方面费用成本需求自是必须,但这个成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计算、是否有上限,应该有个一定之规,而不能是商场、超市想加多少就加多少,想对谁加就对谁加。在这个问题上,工商和物价等部门的监管是不可或缺的,否则商场逐利只会“欲壑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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