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合法报酬权责无旁贷
各级工会着力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王娇萍 郑莉)年关将近,农民工欠薪问题更加牵动着工会干部们的心。记者从全总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各级工会因地制宜着力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仅2011年春节元旦期间,各级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就为93.44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2.6亿元。
近年来,随着工资拖欠治理工作不断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减缓,拖欠工资涉及的企业数、职工人数、金额有所下降,但今年以来,拖欠工资现象有所反弹。对此,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李守镇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受欧债、美债危机冲击及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以出口加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一些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停工停产,加上2010年春节时间较早,农民工返乡时间提前,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压力较大等,这些因素叠加,使得拖欠工资现象有上升趋势。
“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报酬权,工会责无旁贷。”李守镇介绍,全总书记处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将其作为全会的重中之重,一方面积极协调各相关部委共同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一方面在全国工会系统一再作出明确要求、周密部署。今年入冬以来,全总继11月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又于前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力度促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强调要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以切实贯彻九部委联合召开的“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目前,各地工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推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有效办法。北京市总工会启动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就近找工会”活动,通过公布360个市、区职工服务中心以及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的地址、电话、负责人姓名等,确保农民工可随时表达诉求,及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沈阳市总工会首创了针对农民工群体的“1+N”集体合同,“1”为工会代表农民工与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N”则是若干个工种附件,内容包括工资标准、支付办法等,通过细化集体合同内容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等等。
不过,李守镇表示,要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关键要在完善管理制度和强化执法力度上破题。他介绍,从工会来说,将从四方面着力:一是扩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的平台,进一步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二是推动和协助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等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源头上促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三是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使已写入刑法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尽快实施;四是通过集体协商规范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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