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五部门联手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9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 杨明清 通讯员 臧富贵 安伯娟)近日,青岛开发区劳动保障、城建、公安、工商和工会等五部门联合,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将依法及时查处。
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中,五部门将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及时依法处理。
今年以来,开发区劳动监察部门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786件,为144名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清欠社会保险费19.98万元,为34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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