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
调高低收入劳模补贴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7日 07版)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石门县对20名低收入市级劳模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月收入不足1400元的补足到1400元,此项补助共计32618元。
石门县总工会坚持认真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 在全县上下形成关爱劳模的氛围,不断扩大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
进一步完善了劳模档案,为全县42名省部级以上劳模和153名市级劳模建档,推动劳模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组织46名劳模在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开展走访慰问劳模活动,全面了解、掌握劳模的工作、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和面临的各种困难。(肖四清)



×